港男台灣租車出事拒賠 被租車公司網上公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13 14:30

最後更新: 2018/05/13 21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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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小圖)為租車姓鄧港男,被撞毀車輛右車門甩脫

香港人到台灣自駕游發生交通意外,車毀人無恙,出租車公司索償維修費70萬元(約18.4萬港元),港人以碌卡墊付及回港滙寄方式繳付賠償,惟租車公司發現港男「撒賴」,指他令香港人丟臉。

上月2日肇事當晚現場情況

據悉,涉事港男姓鄧,其妻子昨接受傳媒電話訪問,聲稱已找律師處理。鄧租車時登記住所大埔半山洲一間村屋,傳媒到訪時,戶主不願回應事件

姓鄧港男與家人,上月2日到台灣自駕遊,租了一輛福士9人車,價值170萬元新台幣(約44.8萬港元);據出租車公司姓游負責人指,該輛是新車。當晚其車在宜蘭礁溪失控撞毀,但家人無恙,表示要繼續行程,希望租車公司安排另一輛車。

工人正為損毀車輛維修

至於,賠償問題則因沒有足夠金錢,要求回港再處理,租車公司報警,結果在萬華區派出所調解下,鄧男以信用卡支付25萬元新台幣(約(約6.6萬港元),並簽下賠償協議書,承諾會支付餘下的欠款。

游昨(12日)在社交網Facebook貼文指,鄧曾滙款,但金額還欠數千元,擦卡的25萬元新台幣,他卻要求銀行將這筆款項停止交易。其後,鄧消聲匿跡,微信、messenger等封鎖了他無法聯絡。

游說:「這位香港人在台灣旅遊糟蹋了我們台灣人的財產,然後用詐騙的手段說家人會簽名,結果食言,回港之後就聲請止付刷卡。」他又憤怒地說,「你(姓鄧港男)丟盡了香港人的臉!」租車公司將依法狀告法院聲請賠償車子的損失。

大律師陸偉雄指,香港與台灣並沒引渡條例,若事主不再踏足台灣,其實是不會被捕。他又指,即使台灣的租車公司老闆來港報警,相信警方亦不會受理,因整件事發生在台灣,只受當地法律規管。但他強調,事主應承擔責任,他直言:「為了數萬元而不能再踏足台灣,值得嗎?」

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,一般大型的租車公司,都會為車輛購買俗稱「全保」的汽車保險,保險條款會寫明「墊底費」,即無論汽車的損壞程度多嚴重,都只需賠約1萬至3萬元,他直言從事保險業這麼多年,未聽說過有租車公司向租車人索償10多萬元,「未聽過連經營損失都要追」。他又質疑,租車公司本身亦有為汽車買保險,但又向租車人追討,是想有「雙重賠償」。

自駕遊應買保險
●購買有承保外地駕駛的旅遊保險
●留意租車協議的保險條款
●留意「墊底費」
●光顧有信譽的租車公司
來源︰綜合受訪者